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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說,真是生錯了國家。

我覺得,我真的很擅長和客人周旋。如果我在美國或歐洲工作,光小費就賺得滿盈滿坑。

在台灣,客人付了那不知所云的10%服務費後,就不太有小費的可能。但儘管如此,我也收過1000(不只一次)和400的小費呀。只是老闆只分我100和200。有沒有搞錯。

而在目前這家標榜自助式的餐廳,琅琅噹噹我只有見識到13(是的,你沒看錯),13元的小費(而且完全沒分到)。哼哼。什麼鬼!

想當初,我可是小費女王來著哩。收過最多40瑞士法瑯(我說的不是一個晚上哦,是光一桌4人桌)(當時的匯率換算也是1000多)。而且不只一次。服務生在台灣,真心是免洗筷。可憐了我的專長。我真的真的還蠻受客人喜愛的喲。只是客人都不給小費。光是口惠而實不至的稱讚。有屁用!

吼!最近爆粗口實在有點過份。說了太多髒話了啦。忽然想起高中那個輔導室還有心橋的指導什麼老師,老說什麼口業之類的。那時候她還讓我想練芭蕾哩。奇也怪哉。

哎喲,是要不要睡覺啦。明天還要不要上班?而且是小藍不在的班喲!X!

 

ps

5/14 看到小費金額達到25。以上。

5/25 "迅速"累積到51。哈哈哈。

6/4 75。

6/8 101。

6/13 175。

 6/25 201。

嘿!懶得再記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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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奇阿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