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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該!

這公司真的待不下去了。因為自我白目性格。大師傅本就相看兩討厭,砍班事件徹底惹怒小主管,小藍我真不知為什麼(休假?或是哪裡踩到尊貴的獅子座尊嚴底線,目煞煞),老大則是試圖辭職,最後最後壓倒駱駝的是,徹底拒絕了某人(是好心放某人一條生路耶)。

依舊可以做好本職工作。和其他同事依舊相處愉快。和客人互動還是堪稱表率。我可以換個角度想,是來工作的哪,工作過得去就好。但實際上,把所有公司重要人等得罪光光,還有什麼搞頭?求得諒解?不屑且沒那個精力,而且,何必哩?舊的不去新的不來,就算未來坎坷,至少嘗試新的成長。(趕緊自我安慰)(實在不該得罪某人。可某人佔有慾行徑實在越來越誇張。到底憑啥啦?然後拒絕引發的怒氣遠遠超乎想像!矮油,我只想偷到小小生存空間,都不讓?)

一直不夠專業。工作就是工作。何必理會情緒。同事就是同事,不是朋友。因為太在乎,所以自傷。管大家管公司管主管通通去死。只要客人安好就好。我被雇來當服務生的,不是雇來替公司著想。

做孽?作孽?哪個是對的咧(考慮良久,好啦,我是line時也受不了自己寫錯字的怪族群)(所以打字超慢)(尋找藉口啦哈哈),字典沒查到,這兩字不大會用,有人可以指點一二嗎?

 

台東返來後有很多想寫的字,當作沒事。益發覺得,寫與不寫,有差嗎?事實上,死與活又有差嗎?(好啦,沒這麼嚴重。別擔心。)(誰?誰會擔心?)

 

好了。一覺醒來,發現半夜三點寫的沒完。補齊。要來去看看半夜甘伯盃的賽果何如。早安(?)早安早安哦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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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奇阿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